痛苦女子欲讨说法医院输血致其患上丙肝
导读: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1998年,当时只有23岁的肖华(化名)在一次体检中被查出患有丙肝。根据医生的解释,肖华知道丙肝的感染途径主要是由输血引起。可肖华找出自己所有就诊的病历记录后,却并没有发现自己曾经输过血,这让肖华百思不得其解。从此以后,肖华非常留意自己患病的感染途径。
2007年5月,肖华母亲因患有乳腺癌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在手术前检查中,肖华的母亲并未检测出患有丙肝。“不是输血,不是遗传,那我的丙肝是怎么患上的呢?”拿到母亲的检查报告后,肖华更加疑惑不解。询问母亲后,肖华才了解到,自己在被查出患有丙肝之前,只在1987年因肺炎在武汉市某医院住过院。于是,肖华来到这家医院计划将当时的住院病历复印下来,没想到发现,一张临时医嘱单中有输过“冻干血浆”的记录。询问医生后,肖华才知道输“冻干血浆”就是输血。
至此,肖华认定自己感染丙肝正是因为该医院的不当输血所致,于是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江岸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6万元,并要求待鉴定后追加治疗费等费用。江岸区法院随后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由于肖华体弱,医院给予‘冻干血浆’支持治疗有指证,且输注过程不违反当时的输血法规”,因此认定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因患有丙肝,丈夫和我离了婚,孩子也无法照顾。不管多难,我一定要为20年来丙肝给我带来的痛苦讨个说法。”记者昨悉,肖华已经向江岸区法院申请再次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见习记者叶纯)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中国法院网讯医院在未检测的情况下给产妇输血,致使母子二人患上艾滋病,3月2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卫生院分别赔偿二原告刘某母子自2005年9月至
在每个医院里,医生不可能是永远都不会出错的,医生都是全力以赴对病人负责的,难免会出现误诊的事情的。误诊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医生误诊要怎么赔偿?
医院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应该说生活中每个人只要生病就必然都会与医院有交集,然而,在就诊、治疗中发生很可能会发生一些医疗问题,比如说误诊。那么这些问题该如何解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误诊的后果往往可能是较大的,因此我国对误诊也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那么,医院误诊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