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过敏拒付药费卫生局:双方最好通过协商解决
导读:
病人过敏拒付药费
医院:中断治疗不妥,但拒经济补偿
赣州市肖先生来电:我的妻子上个月在赣州市回春门诊看病时,医生对其做了皮试,但是打针时出现药物过敏现象,于是打了一针抗过敏药。我认为这笔钱不应该由我承担,和医院产生了矛盾。结果医院中断了治疗,我妻子只好转院,前后损失几百元。
记者杨院勤、实习生杨帆调查:11月21日,记者来到回春门诊了解情况。当时给肖先生妻子看病的医生表示,肖先生对负担抗过敏药的费用不满,在医院走廊上高声叫嚷,给医院和她本人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她就中断了给其妻子的治疗。回春门诊的负责人陈先生称,医院在中断治疗一事上确有不妥,愿意代表医院向肖先生赔礼道歉。但对于肖先生提出进一步的经济赔偿要求,他表示拒绝。
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的做法本身不属于医疗事故,不用承担赔偿义务。由于双方都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所以双方都负有责任,最好能心平气和,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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