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不同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可以互相承认吗?《医改与我》
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是新世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为了便于群众理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与我》编写组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这本辅导材料,对群众最关心的40个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希望有所帮助。
《医改与我》四、医疗服务
29、不同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可以互相承认吗?
医改与我(40问)
医疗机构间的检查结果互认是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措施。目前,上海、桂林等部分城市已经实现了不同医院间的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上述城市的试点经验得到国家的认可。医改意见要求,将实行同级医疗机构间的检查结果互认。今后在检查标准化和加强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