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孕妇产后大量出血死亡
导读:
3月9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浸会医院妇产科发生严重医疗事故。一名孕妇生下婴儿后大量出血,该孕妇接受子宫切除手术,并转到深切治疗部留医,5天后仍然宣告不治,卫生署已将个案转交死因裁判庭作进一步调查。
院方表示,尊重家属意愿,现阶段不会对事件作出评论
一名孕妇本月2日入住香港浸会医院妇产科,并于翌日接受剖腹分娩手术,顺利生下一名婴儿,但该名孕妇产后出现大量出血,医院实时为她进行子宫切除手术,病人转往深切治疗部继续接受治疗,但最终仍然宣告不治。
妇产科专科医生罗致廉说,香港每年有2%至3%的孕妇会出现严重的产后出血,其中大部分人在接受输血、切除子宫、注射凝血剂及止血剂后,出血情况便受控制,但每年会有一、两名孕妇因此死亡。他解释,产后大量出血的确切原因不明,难产、胎儿属巨婴、胎水量多等因素均会触发产后出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案件简述:解决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另辟蹊径产妇产后大出血引起死亡的医疗纠纷提示:由于医学知识的专业性、患者所处的地位和对相关法律了解较少,发生医疗纠纷后,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