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官员虚报面积犯受贿罪
导读:
拿30万元贿赂负责拆迁的地产开发商,虚报拆迁面积骗领300余万补偿款。昨日获悉,江岸区后湖街原村主任姚某案发受查处后,地产商杨某亦被牵出。法院认为杨某有自首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杨某是武汉某地产公司土地事务部一名副经理。据有关部门披露,2007年底,该公司征用后湖街新湖村246亩土地,杨某被安排负责该工程的征地拆迁谈判及征地范围测量等,在此期间,新湖村村委会主任姚某采取虚报冒领、虚增补偿面积等手段,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300余万元,杨某对其虚报的征地面积未提出异议,姚某为表感谢,于2008年送给杨某现金30万元。
2月,江岸区检察院接举报后介入调查,将姚某逮捕,杨某遂主动向检方交代受贿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法律快车 刑法频道为您整理 刑法相关知识,刑法频道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