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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女友变心 捅死追求者被判处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20:55:04 人浏览

导读:

郭红鑫怀疑于某追求自己的女友张某,导致张某不愿意与其同行,遂在东莞市厚街镇下汴村将于某用利刃捅死。作案后,郭逃往佛山市高明区某路段抢走谢某人民币10400元后,被当场抓获。日前,东莞市中级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处郭红鑫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

郭红鑫怀疑于某追求自己的女友张某,导致张某不愿意与其同行,遂在东莞市厚街镇下汴村将于某用利刃捅死。作案后,郭逃往佛山市高明区某路段抢走谢某人民币10400元后,被当场抓获。日前,东莞市中级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处郭红鑫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57097.5元。

2003年10月,郭红鑫在服兵役时,经战友孔某介绍认识了女友张某。2003年11月,郭退役后准备接张某回老家,遭到张某的拒绝。一天,他发现于某来找张某,怀疑于某想追求张。当他问张某时被否认。之后,张某对郭表现出冷淡并要求提出分手。

郭认为,是于某追求张,并在张某的面前说他的坏话导致两人关系破裂,于是对于某怀恨在心。当月28日,郭在商店里买了一把水果刀并藏在身上,找到在东莞市厚街镇下汴村一网吧里的于某,持尖刀刺向于的右胸部后,逃离现场。经东莞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于某被郭刺破了右肺和肺静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郭红鑫作案后,当即逃到南海市。去年4月23日21时许,郭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段,趁谢某夫妇不备,上前抢走其手中装有10400多元的黑色手提包一个,逃跑一段路程后,被赶来的市民当场抓获。

日前,法院以郭红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57097.5元。

信息时报·尹仁祥 王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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