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性刺激猥亵幼女 宜宾一五旬老汉坐牢三年
导读:
五旬老汉刘某寻求性刺激,图一时快乐猥亵幼女,而触犯刑法入狱。近日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宜宾县普安乡某村五旬老汉刘某,2005年5月的一天到同乡某村好友赖某家玩,看见在赖家玩耍的13岁幼女古娟(化名),遂起恶念,为寻求性刺激,以金钱相引诱,对古娟实施猥亵。2005年7月11日经被害幼女揭发被抓获归案。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依法逮捕。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刘某为寻求性刺激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的行为,已构成了猥亵儿童罪,据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三款之规定,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广播网·刘涛 蓝剑 治甫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