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学费上网少女惹杀身祸 广西狂徒勒死姘妇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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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3-21
18: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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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女中学生因将学费用于上网,未领到期末考试成绩单,竟被与其母亲非法同居的骆有才杀害,而当被害人的母亲向骆追问其女儿的下落时,也同样招来了杀身之祸。9月1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名杀人狂徒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骆有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女中学生因将学费用于上网,未领到期末考试成绩单,竟被与其母亲非法同居的骆有才杀害,而当被害人的母亲向骆追问其女儿的下落时,也同样招来了杀身之祸。9月17日,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名杀人狂徒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骆有才犯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学费拿去上网 少女惹来杀身祸
2003年上半年,家住临桂县四塘乡自信村委会柘木罡村的骆有才,在
融水县融水镇兴贤村兴隆屯与被害人龙晓清共同养殖水鱼并同居。
2004年1月17日下午2时许,41岁的骆有才驾驶摩托车,来到融水镇和平街银露的姑妈银某利家,见龙晓清17岁的女儿银露正在那里玩耍,便说:“银露,我带你到桂林去读书,好不好?”天真无邪的银露听说可到桂林去读书,便回答说:“好啊,我们什么时候走?”骆有才说马上就走。
下午4时许,骆有才到鱼塘边对龙晓清说:“我等一会带银露到临桂去,让她在那里过年,然后在桂林读书,你明天也坐班车到临桂去,我在那里等你。”说完,将路费递给了龙。骆有才与银露于当晚23时许到达骆在临桂的家。骆问银露期末考试成绩怎么样,银露说因将学费用于上网,未交学费,没领到成绩单。骆斥责银露。银露哭闹着要找自己的妈妈龙晓清。骆即持手电筒击打银露头部,将银露打昏,后恐他人知晓,遂用铁丝将银露勒死。次日早晨用雨衣将尸体包好藏在房内。
唯恐罪行败露 勒死姘妇又毁容
1月18日下午,骆有才在临桂县人民医院门口接到了龙晓清,并一同到一朋友家吃完晚饭,才回到自己家中。二人在堂屋沙发上睡至凌晨1时许,龙才想起自己的女儿银露。当龙问骆银露在哪里时,骆告知说已将银露杀害了。龙即与骆争吵并扭打起来。骆持砖头猛击龙的头部,将龙打昏后用铁丝将龙勒死,因怕别人认出,又用水果刀在龙的脸上划了二十余刀,然后用被子将龙的尸体包好,与银露的尸体捆绑在一起。1月19日晚,骆用摩托车将二人的尸体拉至村边路西桥丢于桥下,将二人的衣裤、书包等物品及作案凶器丢于山枣村桥下。
2月19日上午,公安人员将在房间里服农药欲自杀的骆有才送到医院抢救。骆清醒后于2月22日上午11时被传唤到刑侦队。同日下午3时,骆交待了杀害龙晓清母女的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骆有才心胸狭隘,因小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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