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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巨债缠身深夜绑架4岁幼儿勒索8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09:25:03 人浏览

导读:

因办厂欠下巨债,荣艳明盗走他人幼子,伙同丈夫徐益明向他人索要80万赎金,7月14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荣艳民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处被告人徐益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1月下旬

因办厂欠下巨债,荣艳明盗走他人幼子,伙同丈夫徐益明向他人索要80万赎金,7月14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荣艳民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处被告人徐益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

1 月下旬,因办玻璃厂负债20多万元的荣艳明,无钱归还欠款,即产生偷盗他人幼儿作人质勒索钱财的念头。1月29日晚上,荣艳明来到煤矿老板李保生家附近伺机作案。1月30日凌晨3时许,荣艳明利用楼梯、绳索、马钉等作案工具,爬进李家,趁李保生夫妻熟睡之机,将其四岁的儿子偷走。凌晨4时许,李保生夫妻醒来不见儿子,即向公安报案。

荣艳明偷盗幼童得逞后,叫来其丈夫徐益明帮忙,徐益明在荣艳明的请求下于当日中午2时许打电话给李保生,索要80万元赎金。其后,荣、徐二人一直控制李保生的儿子,并不停的换地点打勒索电话。2月3日凌晨3时许,公安机关根据电话线索将荣艳民、徐益明二人抓获归案,并将幼儿解救回到其父母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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