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动态 > 男子与婚前恋人约会起争执 恼怒之下掐死旧情人

男子与婚前恋人约会起争执 恼怒之下掐死旧情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21:27:41 人浏览

导读:

私奔不成掐死旧情人与婚前恋人约会后发生争执,恼怒之下残忍地将对方杀害,并于第二天向警方报警。8月13日上午9时许,怀远县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其在该县常坟镇常桥村将一名女子杀死,随后电话中断。根据报警人提供的情况,当地警方在常桥村一个米厂的院墙外发

  私奔不成掐死旧情人

  与婚前恋人约会后发生争执,恼怒之下残忍地将对方杀害,并于第二天向警方报警。

  8月13日上午9时许,怀远县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其在该县常坟镇常桥村将一名女子杀死,随后电话中断。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情况,当地警方在常桥村一个米厂的院墙外发现了一具女尸,颈部有掐痕。

  经村民辨认,死者为常坟镇易刘村人易某,8月10日与男子孙某外出。13日中午12时许,迫于压力,孙某自首。据其交代,他的手和腿均有残疾。与易某原是一对恋人,因易家阻拦,未能结合,后双方各自组建了家庭。婚后,孙某与妻子经常吵架。2002年,孙某曾因家庭琐事与妻怄气服毒自杀未遂,易某得知后主动前往照顾,两人旧情复发并保持暧昧关系至今。8月10日,两人到蚌埠约会。8月12日下午3时许,两人乘车返回,途经常桥村一个米厂时下车,并一直在米厂东院墙外聊天。当晚8时许,因私奔之事二人产生争执,孙某恼怒之下将易某掐死,后潜逃至怀远城关,次日上午打电话报警。

  目前,孙某已被刑事拘留。

  新安晚报·何显玉 陈忠 李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