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赃物帮助取现可定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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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3-11
11: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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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陈某在明知杨某等3人暴力抢得被害人的信用卡,并迫使被害人说出密码的情况下,仍持该卡分别从中国工商银行某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某储蓄所帮杨某等取走人民币4.5万元,后被查获。检察官分析杨某等3人抢得事主的信用卡,并以暴力取得了事主的密码,使事主完全失去对信
陈某在明知杨某等3人暴力抢得被害人的信用卡,并迫使被害人说出密码的情况下,仍持该卡分别从中国工商银行某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某储蓄所帮杨某等取走人民币4.5万元,后被查获。
检察官分析
杨某等3人抢得事主的信用卡,并以暴力取得了事主的密码,使事主完全失去对信用卡的财产权利的控制,杨某等3人应认定为抢劫罪既遂。陈某明知信用卡为3人抢劫所得而帮助取现,且数额巨大,这一行为应认定为独立于抢劫行为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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