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有何规定
导读:
网络诈骗,指的就是通过网络的方式,来进行诈骗,获取非法所得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网络诈骗符合了相应的条件,那么就会被相关部门进行立案侦查。那么,重庆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重庆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有何规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1、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第二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刑法》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电信诈骗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电信诈骗者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
2、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一开始只是用很少的钱买一个“土炮”弄一个短信,发展到英特网上的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等,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的诈骗。从诈骗借口来讲,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发展到勒索、电话欠费、汽车退税等等。诈骗者总是能想出五花八门的各式各样的骗术。就像“你猜猜我是谁”,有的甚至直接汇款诈骗,大家可能都接到过这种诈骗。这种刚开始大家也觉得很奇怪这种骗术能骗到钱吗?确实能骗到钱。因为中国人很多人在做生意,互相之间有钱款的来往,咱们俩做生意说好了我给你打款过去,正好接到这个短信了,我就把钱打过去了,骗术也在不断花样翻新,翻新的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
3、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非常强。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团伙组织严密,他们采取企业化的运作,分工很细,有专人负责购买手机,有的专门负责开银行帐户,有的负责拨打电话,有的负责转账,下一道工序不知道上一道工序的情况。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4、跨国跨境诈骗比较突出。有的人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的人,也有的常在境外发布短信到国内骗中国老百姓,打击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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