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怎么处罚
导读:
虚假诉讼罪侵害的主要是司法的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对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进行诉讼,从而影响司法秩序或是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怎么处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如果涉及恶意诉讼,法院在查实后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企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经查实依法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虚假诉讼的认定,要根据造成的损失,已经其要达到非法目的的数额等情况进行认定。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 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怎么处罚”的全部内容,根据虚假诉讼行为的不同程度,会对犯罪行为人做不同的处罚,是否会处以罚金,量刑程度又是怎么样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