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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一司机开车压死八岁女童判1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23:29:14 人浏览

导读:

澄迈一男子王某因驾驶拖拉机时疏忽大意,将年仅八岁的外孙侄女碾压致死。近日,澄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1年7月7日12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自家的金鹿牌拖拉机从澄迈县金江镇某

  澄迈一男子王某因驾驶拖拉机时疏忽大意,将年仅八岁的外孙侄女碾压致死。近日,澄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年7月7日12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自家的金鹿牌拖拉机从澄迈县金江镇某村家中准备去长安的沙场运沙,在驾驶拖拉机倒车时,因疏忽大意,只注意观察车的左后侧的石砖堆,没有注意车的右后侧的情况,致使该车在倒车时,将位于车右后侧杂草处拉大便的邱某压伤,当天,邱某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据了解,邱某为王某外孙侄女,年仅八岁。经澄迈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邱某系被车轮碾压腰腹部造成腹部脏器损伤死亡。

  澄迈法院认定,王某因疏忽大意,在倒车时未注意车后路况,压到一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其家属在案发后已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具备适用缓刑条件。经澄迈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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