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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老板跟踪小偷发现罪证后勒索钱财被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23:26:45 人浏览

导读:

重庆市奉节县一工程老板王辉见自己的工地频发失窃事件,他就通过跟踪小偷,掌握其盗窃其他工地的证据,并以此要挟索取钱财8万余元。2011年10月19日,该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辉等人提起公诉。王辉是云阳县人,2

  重庆奉节县一工程老板王辉见自己的工地频发失窃事件,他就通过跟踪小偷,掌握其盗窃其他工地的证据,并以此要挟索取钱财8万余元。2011年10月19日,该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辉等人提起公诉。

  王辉是云阳县人,2009年承包了奉节县草堂石马段部分高速公路的修建工程。在工程开工以后,工地的钢筋、电焊机等材料和设备屡次被盗,加起来损失有8万多元。王辉一直怀疑是附近做运输生意的李铮(另处)等人所为,因为没有真凭实据也没办法报案。虽然这让王辉很闹心,但他猜想李铮还会再去偷东西,于是他决定跟踪李铮。

  今年8月7日晚,王辉发现李铮等人在兴隆镇某建筑工地盗窃铝线的事实。掌握了这一个情况后,王辉没有立即向警方报案,而是于8月8日下午,打电话将此事告诉王立易,并约定晚上在县城宝塔坪见面商量对策。经过商量,他们决定放弃报警,而由不认识李铮的李禹成出面索要8万元。

  8月10日上午,李禹成带着几个朋友以谈生意为名,将李铮带到草堂镇一加油站,然后又将李铮拽进另一辆车,并对李铮说:“我们已经知道你参与偷别人电线的事情,如果不拿钱出来,就把你送派出所去。”做贼心虚的李铮不但承认了盗窃王辉工地的事,还打电话向参与盗窃的同伙求救,让其向自己卡内存了7万元。

  为确保万无一失,李禹成开车将李铮带至巫溪,从卡中共取出55000元现金,由于每天取钱的数额有限制,余下的钱李禹成决定留下李铮的银行卡再寻机会取出。在回奉节途中,李禹成将其中的3万元拿出和朋友私分。回奉节后,李禹成谎称只拿到25000元,几人正准备分赃时被抓获。

  检察官提醒:

  盗窃罪是我国刑罚明文规定的一种侵犯财产犯罪,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触犯此罪必定要负刑事责任,仅退还赃物只能作为量刑酌定考虑的一个因素。然而作为受害者如果采用过激的方法索回钱财,不但不能解决事情,反而会让自己误入犯罪的“泥潭”。检察官通过此案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自己的合法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忌像王辉等人一样采用一些自以为是的方式,不然后果将得不偿失。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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