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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两男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21:30:22 人浏览

导读: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法院23日宣判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两名被告人因报警谎称停车场内有爆炸物,而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各八个月。2011年4月16日7时许,无锡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带了五公斤炸药要去炸新东方停车

  江苏省无锡锡山区法院23日宣判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两名被告人因报警谎称停车场内有爆炸物,而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各八个月。

  2011年4月16日7时许,无锡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带了五公斤炸药要去炸新东方停车场。警方接警后,立即组织150余名警察出警,对该停车场内大量人员及车辆进行疏散,停车场也因此营业中断。

  疏散完毕后,公安机关进行排查,并未发现有可疑爆炸物品,随即对此展开侦查,并于当天中午将尤某、张某抓获。两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尤某是当地另一家停车场的副总经理,张某则在该停车场内租赁店面经营超市。为与无锡市新东方停车场争抢货运生意,被告人尤某与张某经合谋后,由张某报了假警。

  锡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张某合谋编造虚假爆炸威胁信息,造成大批警力出动,大量人员和车辆疏散,停车场营业中断,人员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故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各八个月。

  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公众,行业竞争一定要遵守行业规范以及法律法规。在本案中,两被告人为打击竞争对手,不择手段,编造虚假爆炸威胁信息,尽管虚假的恐怖信息不产生实际的恐怖后果,但是这种虚假恐怖信息的编造、传播造成了公众心理的恐慌及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应作为犯罪行为予以惩罚。(完)

  延伸阅读:抢劫罪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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