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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公司财务人员网购机票被骗40多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20:45:20 人浏览

导读:

东莞一公司财务人员网上购买机票遭遇骗局

  为图方便在网上订机票,不料却误入骗子的“订票网站”,东莞一家公司40多万元银行存款就这样转瞬即被对方从网上划走。昨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外通报,虽然截至昨天仍未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但目前已经为受害人追回了九成的损失款项。

  输入“验证码”竟成转账

  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11日,东莞市某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的朱经理准备到西安出差,要财务人员购买从广州到西安的机票。财务人员在互联网上搜索“特价机票”时,发现一个弹出的“特价机票订购网站”页面(网址为www.wy145.co.cc),点开网页后,看到广州到西安的机票是1258元,挺优惠,就按上面显示的订票电话拨打了过去。

  对方接线人员称“网站正在升级,暂时无法操作”,要求财务人员将购票款转入开户名为“王某德”的个人账户,并询问财务人员“公司账户余额是多少”,得知该余额有40多万元。

  随后,网站工作人员邀请财务人员“验票”,并称只要在其网站的指定位置输入“验证码”,就可以进行“验票”了。财务人员按其要求,在“验证码”对话框内输入了“401818”,没想到此时网上银行竟立即弹出了“转账成功”的提示。

  这时财务人员才感到不对劲,但对方一再承诺款项“马上就会转回来”,但最终这40多万元还是一去不复返了。

  40余万被转入9个账户

  数控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转入王某德账户的绝大部分款项已被分别转入9个不同的银行账户。公安机关遂迅速冻结了这一批账户,但其中方某的账户已被支取了2万元。

  去年7月,数控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德、曹某等10人,请求法院判决10名被告归还骗取的40多万元及利息。去年12月,案件开庭,10名被告均未到庭,但部分被告提交了书面答辩,声明“账户及资金均与本人无关”。

  已追回37万多元被骗款

  经法院调查,被告曹某等6人均称其身份证曾遗失,以6人名义所开账户系被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开立。而曹某等人的涉案账户历史明细清单显示,此前曾有多笔资金转入后被迅速取走的记录,可见犯罪分子很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上述账户行骗。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德等10人在判决生效日起三日内协助被骗公司取回被骗款项及其按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截至目前,法院最终执行到位375024.44元,追回被骗款项的93.46%。

  ■连线法官

  被盗开账户的人 也承担一定责任

  负责审理此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审判员龚国柱表示,我国银行账户采用实名制。在实名制下,即使该账户被他人假借盗开,登记资料记载的开户人也会被视为该账户的所有人,在该他人户被注销或更正之前,登记的开户人也享有所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由于目前的证据无法证明曹某等人参与了骗局,只能认定曹某等人取得利益属于善意,其返还的范围应仅以未被犯罪嫌疑人取走仍留在账户内的数额及该款产生的存款利息为限。而数控公司要求按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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