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案例 > 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案已做出一审判决

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案已做出一审判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13:50:35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案”15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熊进因犯抢劫罪及强奸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同时,他还被判赔偿死者小赵(化名)的家属32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6日20时左右,28岁的被告人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案”15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熊进因犯抢劫罪及强奸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同时,他还被判赔偿死者小赵(化名)的家属32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6日20时左右,28岁的被告人熊进来到广州市中医药大学试图行窃,在学校办公楼四楼的一间教研室里,熊进见到被害人小赵后起意抢劫,并随后采用扼颈、拳头击打被害人头部等手段致使小赵昏迷。熊进在小赵的手提袋中搜得财物后,用鞋带捆绑小赵双手,并用电话线勒小赵颈部,将其强奸。之后,被告人熊进用羊角锤击打小赵的头部,抢走其佩带的首饰,并点燃教研室内的纸张、杂志等意图毁尸灭迹。

  作案后,熊进携带抢得的手机1部、MP3播放器1台、黄金观音链坠1个以及被害人的钱包等物品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小赵系被他人捂口、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4月12日下午,公安机关专案组在广州白云区抓获熊进。

  在15日上午听到判决后,被告人熊进沉默良久,然后表示自己将上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你好,可在准备好上诉状后提交给法院。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8分钟前
校规的合法性需基于法律法规,合理性则关乎学生权益与教育目标。若校规侵犯学生法定权利或违反教育法,则不合法。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如果对方只是口头说说,并未公开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刑法相关规定,这通常不直接构成诽谤罪,因为诽谤要求有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但若该口头言论对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可以要求对方赔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应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确定,包括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若不及时
赵江涛律师
赵江涛律师
52分钟前
您好,顾客差评把员工拍了,联系后台说三天回复,协商 起诉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可以提起诉讼撤销监护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相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资格。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被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您好,员工怂恿顾客退款并泄露店里信息,若属实,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劳动合同法》,员工应保护店内商业机密和顾客信息,不得损害店家利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7分钟前
针对您进一步的问题,如果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后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这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特别恶劣情节。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