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动态 > 土地权属引纠纷厮打触刑法

土地权属引纠纷厮打触刑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03:45:3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因为土地权的问题争属,最后变成了厮打行为,导致了触犯了刑事案件,那么下文将会结合案例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近日,寿县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12日14时许,在寿县炎刘镇陈楼村岗西组,被告人张某

  核心内容:因为土地权的问题争属,最后变成了厮打行为,导致了触犯了刑事案件,那么下文将会结合案例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近日,寿县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12日14时许,在寿县炎刘镇陈楼村岗西组,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其大嫂李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继而厮打,张某持树枝将李某鼻部打伤,经法医学鉴定,李某鼻部受伤致鼻骨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于2013年4月19日经寿县公安局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同时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张某赔偿了被害人李某22000元,已履行并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谅解。

  上述事实有经当庭举证、质证,该院予以确认的相关证据证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对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以及其民事部分与被害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已履行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的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