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法院成功执结2起环保非诉案件
导读:
3月5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2起环保局申请执行两家矿业公司的行政处罚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防城港市两家矿业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市环保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两家公司矿石破碎项目停止生产。在法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亦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市环保局依法向港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月1日,执行法官在接到环保部门执行申请后,对被执行人上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同时向被执行人连续发出相关法律文书,限期整改。在法院的强制执行压力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摄于法律的威严,3月5日,被执行人终于自行停止了生产。
此案的成功执结,在周边几家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唤起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廖思钧、林家良、方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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