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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女子摔死儿子获刑8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07:28:36 人浏览

导读:

事发兴宁新陂镇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

  由于与家翁发生争吵,狠心母亲竟活活摔死5个月大的亲生儿子。这起今年4月20日发生在兴宁市新陂镇一个农民家中的人伦惨剧终于有了结果,前日,兴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摔死亲生儿子的被告人张某玲有期徒刑8年。

  今年23岁的张某玲素与其家翁陈某关系不好,并对陈某一直怀恨在心。今年4月20日上午,张某玲的丈夫与家婆均外出,只有张某玲带着5个月大的儿子与其家翁在家。中午12时许,因为给儿子小滔滔喂饭一事,张某玲又与其家翁陈某争吵起来,争吵中张某玲想到家翁陈某平时对她不好,突然萌生让其绝后的念头。随后,张某玲便将小滔滔的头部朝下连续撞击地面3次,年老力孤的陈某无力制止张某玲的疯狂行为,眼睁睁看着其孙子被撞得满头是血,只能大声呼救并报警。

  闻讯赶来的邻居连忙将小滔滔送医院抢救,却未能挽救孩子的生命。兴宁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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