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刑事法官调解 两万元弥合朋友情
导读:
宣亮与李闯本是朋友关系。一年前,李闯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便向宣亮借款8000元并约定半年内还款,宣亮虽然当时手头亦比较紧张,但仍把钱借给了李闯。可是,大半年已经过去了,李闯却一直没有还钱的表示。宣亮遂先后三次上门商讨还钱的事宜,但一直没有达成,起初李闯让宣亮先缓一缓,后来竟避而不见,玩起了失踪。今年6月10日晚8时许,得知钱某在家,被告人宣亮酒后带人再次到其同学李闯家讨要借款,此时李闯竟否认曾经借钱,二人遂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宣亮扇了李闯耳光。此时,在卧室的李闯妻子姚晓玲遂出言制止,宣亮便又来到卧室称“与你无关”,继而与姚晓玲发生争执,并打姚晓玲,造成姚晓玲眼部挫伤、眼眶内壁骨折。后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的损伤为轻伤,并为此花费医药费一万五千元。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被害人姚晓玲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五万元人民币。承办法官阅卷之后发现案件起因竟是因同学之间欠款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遂召集被告人家属及被害人来到法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为此先后三次组织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双方进行调解。先前,双方当事人为了心中那口怨气,拒不配合法院组织的调解,被告人表示宁肯坐牢也不赔偿,而受害人则表示你不但要坐牢还要赔我所有的损失,并坚决要求法院判决。鉴于案件的审理期限,承办法官无奈决定开庭宣判。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又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对被告人宣亮和被害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疏导,被告人宣亮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伏法并表示愿意赔偿,以减轻内心的愧疚,而被害人为此也由过激转为冷静,反省自己的错误,表示如果赔偿可以原谅被告人的过错。承办法官遂趁热打铁,又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最终促使被告人宣亮与被害人望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被告人的妻子代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20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宣亮因索要欠款酒后到其同学李闯家,与李闯产生了矛盾,继而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拳头殴打前来劝解的被害人姚晓玲,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同学间债务纠纷引发,其在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其缓刑。
从一开始坐下来谈一谈时的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到调解成功当场履行完毕时的握手言和、喜笑颜开,倾注了承办法官无数心血。每一次调解,承办法官都耐心倾听,释法明理,平心静气地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终于在判决前为双方架起一条沟通的桥梁,修复了破裂的朋友关系,尽最大努力弥合了破损的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宣判后,重获自由宣亮与李闯及其被害人姚晓玲一同来到承办法官的办公室表示感谢,遂出现了之前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