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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国家干部诈骗100万获刑10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4 01:23:29 人浏览

导读:

48岁的女子修某冒充一国家机关的部长,谎称可以为被害人办理职务升迁,骗取1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0年。据检方指控,2009年5月至12月间,修某虚构了能帮助被害人魏某办理工作调动及职务升迁,以办理职务升迁跑关

48岁的女子修某冒充一国家机关的“部长”,谎称可以为被害人办理职务升迁,骗取1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0年。

据检方指控,2009年5月至12月间,修某虚构了能帮助被害人魏某办理工作调动及职务升迁,以办理职务升迁跑关系需要运作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100万元。去年11月12日,被告人修某被查获归案。

被害人魏某说,自己经人介绍认识了修某,修某自称是一国家机关的“部长”,可以帮忙办理工作调动及提职的事,但需要活动经费。修某还说,她的丈夫是将军,家里不缺钱,钱肯定都是办事用的。在聊天时,魏某问过修某在哪个单位工作,修某说自己在保密单位,不能说。法院查明,修某为无业人员。

西城法院认为,修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修某案发后退回全部赃款,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可酌情从轻处罚。西城法院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0年。修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驳回修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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