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国家干部诈骗100万获刑10年
导读:
48岁的女子修某冒充一国家机关的“部长”,谎称可以为被害人办理职务升迁,骗取1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0年。
据检方指控,2009年5月至12月间,修某虚构了能帮助被害人魏某办理工作调动及职务升迁,以办理职务升迁跑关系需要运作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100万元。去年11月12日,被告人修某被查获归案。
被害人魏某说,自己经人介绍认识了修某,修某自称是一国家机关的“部长”,可以帮忙办理工作调动及提职的事,但需要活动经费。修某还说,她的丈夫是将军,家里不缺钱,钱肯定都是办事用的。在聊天时,魏某问过修某在哪个单位工作,修某说自己在保密单位,不能说。法院查明,修某为无业人员。
西城法院认为,修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修某案发后退回全部赃款,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可酌情从轻处罚。西城法院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0年。修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驳回修某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推介:2011最新刑法全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起冒充警察并谎称自己有巨额送款单从而骗取多名被害人巨额财产的诈骗案,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莫元超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
48岁的女子修某冒充一国家机关的部长,谎称可以为被害人办理职务升迁,骗取1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0年。据检方指控,
去年,蔡某等10人冒充军校军官,以招收军籍学生为名实施诈骗,先后骗取50多万元。近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宣判此案,10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6年至10年不等
穿军大衣、持假军官证,约人在钓鱼台国宾馆谈项目,56岁经商男子张树生假冒总参情报部台湾局局长诈骗钱财150万元。近日,海淀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