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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定义、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07:54:00 人浏览

犯罪活动的,非法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应当注意的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行为人应当是合法管理或者使用这些武器装备的人员,如果行为人将盗窃或者抢夺的武器装备出卖、转让的,应当按照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与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犯罪,如果是军人出卖部队武器装备的,应适用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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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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