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网上招募卖血 被控犯非法组织卖血罪
孟广泰等5名无业人员为了牟利,居然通过网上招募等形式,组织他人卖血。昨天,杨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已构成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罪。
今年5月初,杨浦公安分局刑队获悉,一个网名为“囡囡”的人在网络聊天室里发帖子,以每400毫升800元的价格招募他人卖血。5月12日,警方将涉嫌组织卖血的孟广泰、郑 建龙、盛国栋、刘佳丽(囡囡)等人抓获。6月5日,涉嫌参与组织卖血的刘根荣向警方自首。
警方调查了解到,这五个人中,除孟广泰、刘根荣年近五旬外,其他三人都只有二十来岁。孟广泰神通广大,哪家单位的献血指标完不成、有多少指标,他都能通过特殊渠道掌握,并主动上门联系,然后找下家来卖血。2001年底,他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时年25岁的郑建龙,两人一拍即合。此后,郑建龙又把朋友盛国栋及其女友刘佳丽等人也拉了进来。
杨浦区检察院向法院指控:从2001年11月至2003年5月,孟广泰联系南湖职业学校、上海渔品厂、百乐门大酒店、梅龙镇酒家有限公司、浦东建筑涂料厂、合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浦东慧琳鞋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献血工作的人员,获得这些单位的献血指标。然后,他伙同郑建龙等其他被告人,非法组织他人以这些单位职工的名义“献血”,并从这些单位获得报酬。其中,孟广泰参与非法组织卖血7次共38人次,郑建龙5次共30人次,盛国栋4次共16人次,刘佳丽2次共11人次,刘根荣2次共7人次。
专家指出,正常献血不会损害健康,但如果一次献血量过大或多次献血间隔时间过短,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我国《献血法》第9条明确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而这起案件中的多名卖血者曾连续两次“献血”400毫升,间隔期仅1个月。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在受“血头”蛊惑而卖血的人员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年轻人。不少人卖血并非为生活所迫,而是因为日常玩乐开销过大、入不敷出。
新闻背景
上海医疗用血量巨大,目前自愿献血量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仍需单位组织人员献血。一些员工怕影响健康而不愿献血,从而造成单位完成献血指标比较困难。在此情况下,非法组织卖血的“血头”出现了。据杨浦警方调查,1个献血指标为200毫升,有关单位给“血头”的报酬一般在千元左右,而“血头”付给卖血者仅三四百元。由于卖血者往往一次“献血”400毫升,因此“血头”每人次能获利千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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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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