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动态 > 打击假烟 奖惩并举

打击假烟 奖惩并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2 15:50:22 人浏览

导读:

假冒卷烟、假冒雪茄烟、制造假冒卷烟的烟草专用机械以及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对生产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或者尚未完全销售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烟草制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

  假冒卷烟、假冒雪茄烟、制造假冒卷烟的烟草专用机械以及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

  对生产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或者尚未完全销售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烟草制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烟草制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对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行为如何定罪?

  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举报的范围是什么?

  制造假冒卷烟、雪茄烟的窝点,用于制造假冒卷烟、雪茄烟的烟草专用机械,无证运输假冒卷烟、雪茄烟、烟叶和烟丝的车辆,以及在卷烟零售点发现的假冒卷烟、雪茄烟等。

  对制售假烟的违法犯罪活动如何举报?

  如发现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请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拨打天津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的举报电话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烟草专卖局的举报电话;二是直接到天津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烟草专卖局举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