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52村官侵占集体财产60万元 7人携款外逃
导读:
邱某某,新津县五津镇平岗村原村委会主任,侵占公款11万余元,在逃。
李某某,新津县金华镇金坝村原村委会主任,侵占公款8万余元,在逃。
张某某,新津县金华镇高升村原村委会主任,挪用公款1万4千余元,已退还1万元。
这是记者昨日在新津县 “村组干部经济违纪典型案件呈报表”上看到的。从今年8月开始,新津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了一次集中清理,目标直指侵占集体资产的村社干部。目前调查结果显示,52名村组干部涉嫌侵占集体财产达60万元。7人携款外逃,涉及20多万元,其中两人已被网上追逃。
前村长全家都溜了
上面提到的李某某,村民大抵知道一些:“他当过会计、还当过村长。吃了钱跑了。我们老百姓觉得很气愤。”李某某的弟弟告诉记者,几年前,李某某一家人说走就走,再没和亲戚有过联系。
按照这个说法,李某某“犯的事”为何直到现在才被捅破?“这暴露出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新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负责人之一吴文全这样说。
村官“贪吃”引起民怨
“这60万元是十多年来的遗留问题。52人中有2/3已不再担任村组干部。”吴文全说,人退了钱不退,群众的意见很大,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新津县委书记宋朝华对此作出了严厉的批示,要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已经追回15万元
据了解,目前已有20多名村组干部退还了近15万元。“预计9月底能追回20万元左右,追回来的钱将用来修沟、修堰,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吴文全说。
新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岳险峰认为大部分违纪干部的态度都比较好。金华镇高升村的张某某当过一届村委会主任。1997年,县国土局给村里划拨了 1.4万元专项资金,张采取了收帐不上帐的手法,将这笔钱存进了某县的一家农村基金会。后来基金会垮了,钱也泡了汤。张某某的弟弟指着哥哥紧闭的家门, “已经还了1万元,还上电视作了检讨,现在出门打工去了,要把剩下的都还上。”
穷追携款在逃者
目前,清理工作正在顺利开展,如何处理违法违纪干部又成了摆在新津县有关部门面前的一个问题。“还是要区别对待。”岳险峰向记者出示了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关于此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根据涉案金额等情况做出了不同处理标准,有批评教育,也有诉诸法律。
[page]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则明确,凡是在这次集中处理工作中,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或现任农村基层干部,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组织程序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指导镇乡党委撤免其职务或宣布停职检查。
“对携款在逃的,当然是一追到底。”岳险峰说。
吴文全则说,“一定要让他们把钱退出来。暂时还不上的,要完备手续限时还清,逾时将进入法律程序,由法院强制执行。”
这次清理能否治标又治本?岳险峰说,侵吞集体资产的原因很多,“比如说村干部更换频繁、村务不公开等等。在清理之后应该是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现在我们正在完善村民理财小组制度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侵占集体财产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犯罪类型,侵占集体财产罪的量刑问题,法律有相关规定,那侵占集体财产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侵占集体财产罪如何认定?侵占集体财产
法律保护公民法定的财产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轻则民事责任,重则涉及到刑事责任,侵犯集体财产罪就是其中一种,那侵占集体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侵占
前阵子有一个新闻是:小组长蔡世结将村小组的土地补偿款存入个人帐户,经村里的清账小组清账后要求退回结余款73891.03元,但拒绝退还,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广西田阳
有时候,企业或者单位有些工作人员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财务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较大,这种行为是会受到法律严惩的。那么侵占集体财产罪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