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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消费警示:谨慎购买和食用辣椒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03:50:37 人浏览

导读: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6日电(记者王勉)记者6日从南宁市工商局了解到,广西消费者协会发布2006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购买和食用辣椒粉。12月5日,南宁市工商局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些不法商人在生产辣椒粉过程中,添加了违禁的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6日电(记者王勉)记者6日从南宁市工商局了解到,广西消费者协会发布2006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购买和食用辣椒粉。

12月5日,南宁市工商局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些不法商人在生产辣椒粉过程中,添加了违禁的工业用的添加剂,这些工业用添加剂会对消费者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目前,南宁市工商局正对问题辣椒粉的生产厂家进行调查处理。

广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和食用辣椒粉注意以下几点: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少使用辣椒粉作为调味料,少购买和食用添加了辣椒粉的熟制品、烧烤等食品,最好以新鲜辣椒和干辣椒替代;如果要购买辣椒粉尽量去大商场和超市购买,且要注意厂名、品牌和保质期,不要到小摊、小贩处购买;选购辣椒粉时要注意辨别。正常辣椒粉是红色或红黄色、油润而均匀的粉末,具有辣椒固有的辣香味,闻之刺鼻打喷嚏。如发现色泽非常鲜红,就不正常;消费者发现可疑辣椒粉,应及时向工商、质监等部门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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