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消保委提醒:谨防牵引收费打闷包
导读:
2008年12月,消费者宗先生的车辆在外环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行驶。后由某牵引公司派车将事故车拖离现场。在结帐时,牵引公司开出的账单是1300元,经交涉,最终支付了700元。事后,宗先生对该公司的收费存在疑问,即投诉至嘉定区消保委。
经调查,从该公司开出的告知作业单上可以看出,1300元费用包括牵引费200元,拖移费800元,场地清扫费5㎡×60元/㎡=300元。消费者称:虽然经讨价还价,比账单价格少付了近一半,但是对该公司的收费标准还是存在疑问。事发当天,并没有使用吊车之类的器械,为何还要收拖移费。还有场地清扫是否是5㎡?当场也没有看到工作人员清扫。对此,该公司的答复是:公司收费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没有乱收费。作业单上的收费标准是最高价,已给予消费者优惠。拖移费是按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而收的,消费者的车撞在其它车辆尾部,需要把两车分离,因此产生了拖移费。场地清扫算5㎡已经是少了,也有可能算10㎡,因为车玻璃会弹得很远。再者,消费者已签了告知作业单,就说明对收费项目已认可。据嘉定区消保委了解,所谓拖移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如车辆冲下路基、驶上隔离带等)后,需专用的器械(如起吊机等)才能使事故车撤离现场而产生的费用。而据当时的情况分析,消费者的车只是追尾,该公司也只使用了一般的牵引车,因此并不存在拖移。最终,在嘉定区消保委的协调下,该公司表示会退还部分费用。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介绍和说明,并就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的答复。”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本案中,虽然牵引公司的告知作业单上明确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但是消费者最终支付的费用却与之相差甚远。试想,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疑议,那么牵引公司的收费是否存在打闷包?在此,嘉定区消保委提醒司机朋友如遇到类似情况应注意:在签牵引公司的告知作业单时要仔细看清内容,对照收费项目是否与现场情况相吻合。如有疑问,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防止对方打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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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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