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常识 > 经营者权利 > 保护经营者权利的现实需要是什么

保护经营者权利的现实需要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03:03:52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核心内容:保护经营者权利的现实需要是什么?因此经营者受到消费者不当行为。而消费者不当行为的原因由于立法滞后,科技进步,消费心理影响的。而消费者不当行为的表现有滥用实体权利,滥用诉讼权利,实施消...

  核心内容:保护经营者权利的现实需要是什么?因此经营者受到消费者不当行为。而消费者不当行为的原因由于立法滞后,科技进步,消费心理影响的。而消费者不当行为的表现有滥用实体权利,滥用诉讼权利,实施消费者欺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经营者权益保护的现实需要:消费者不当行为。

  (一)消费者不当行为的原因分析

  1、立法滞后。随着社会转型期内“知假买假”、教育消费、医疗服务消费和雇“托”消费等各种新的消费现象的出现,消法有必要进行修正,对消费者、消费者行为、消费者欺诈的界定作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立法的滞后,特别是消费者义务、经营者权利和救济条款的缺位,使得“盗版”消费规制和经营者维权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2、科技进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等科技高速发展,促进销售与经营方式的革新,不仅使传统的店铺交易走向规模化、标准化,而且出现了电子商务,实现有形经济向无纸化交易发展。如上门直销、电视购物、网上订购等商业经营模式和交易形式上的变化,既方便了消费者,也增加了经营者的销售或服务成本,极易引发交易安全,经常导致信息的截取、窃取、篡改、假冒、交易抵赖等等各种消费者欺诈行为发生。

  3、消费心理。消费信息不对称,使商家往往能够掌握顾客受益的信息而顾客却毫不知晓商家的信息。于是,一部分消费者出于不当得利的趋利性或对经营者不满的报复心理而不得不采用欺诈来损害经营者利益。

  (二)消费者不当行为的具体表现。

  立法滞后、科技进步、消费心理不仅产生消费者不当现象,而且也使经营者开始在交易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具体来说,消费不当行为表现为:

  1、滥用实体权利。主要表现为滥用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求偿权、监督批评权、知情权和产品“三包”规定等。如弄脏弄坏超市试穿、试用商品,故意制造产品缺陷或服务不满事件,漫天要价,强制退货,索赔无度,甚至恶意敲诈或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这些行为不仅引起经营者的不安,而且对经营者有失公平。于是,消费者的权利扩张与滥用必然造成对经营者权利的挤压,它不仅使经营者的利益受损,而且有违我国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最终严重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和谐关系。

[page]

  2、滥用诉讼权利。近年来通过网络成名的“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等现象如同商业领域一个新产品之所以能迅速获得广泛的知名度和关注度,是因为通过新闻媒体或互联网,以某种事件为载体,将特定的人或物聚焦于社会公众的关注下,这就是“炒作”。同样,个别消费者也借助“极端性维权”等滥用诉讼权利的方式,甚至不惜损坏或诋毁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以“炒作”自己,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很显然不符合诉讼法律的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精神。

  3、实施消费者欺诈。一是实物消费欺诈。主要指店内盗窃、退货欺骗、服务购买、促销欺骗等等店铺交易中各种有损经营者利益的欺诈行为。二是信息消费欺诈。如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等无纸化交易极易导致信息的截取、窃取、篡改、假冒、交易抵赖等等消费者欺诈发生。三是竞争消费欺诈。如在医疗、培训和商业促销等方面,具有竞争性的同业经营者,通过雇佣“托”,进行不正当竞争性的虚假消费。

  由此可知,消费者行使权利必须有个边界,以维持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过度地保护经营者,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会造成消费萎缩;过度地偏向消费者,使经营者无利可图,必然损害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导致经济衰退,最终也将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知识产权涉及新思维方面的法律权利。一般知识产权是一种由国家在特定年限里授予个人的、能得的国家保护的权利,以制止未经授权许可证的他人商业性地利用其“拥有”的新思维。传统的知识产权主要由两部分组织:1.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实用新型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原产地标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2.版权以及与其有联系的邻接权,包括文化、音乐、艺术、摄影及电影摄影等作用。如何加强对这些传统产权的保护,是乌拉圭回合重点讨论的内容之一。还有一部分是目前有争议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主要有:⑴药品的授予专利与受到特别限制的问题;⑵电脑程序受不受到保护的问题;⑶工程基因产品是否可取得专利的问题;⑷角色销售权保护问题;⑸对电脑的软件的保护权应限于制定的密码设计还是应该扩大计算机程序的“外型和感觉”方面;⑹晶片分布图和半导体晶片产品的设计;⑺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内容范围等问题国务院2010年11月5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国务院在2010年11月5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2011年3月,用半年时间开展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这是中国政府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而采取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再次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信心。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迅速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但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还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一些地区和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仍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的意识不强,不少商标和版权等在海外遭遇侵权。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需要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需要营造创新的社会氛围,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为创新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重视和切实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步。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与执法,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各自领域的突出问题,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政策和体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大幅度提高中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8分钟前
欠工资如何讨薪呢?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得结合实际情形确定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你要问办案单位如何解决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行政处罚违法的认定包括:1、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3、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1分钟前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可以看你们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的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