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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损害后果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19:33:44 人浏览

导读:

(一)损害后果是指病员生命健康权所遭受的损害,包括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及其它损害后果。

  医疗损害后果是获得医疗损害赔偿证据证明,只有存在医疗损害后果,才可以就医疗事故要求机构根据疗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来提起赔偿要求,法院受理审查时也是根据医疗损害后果来确定医疗事故责任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看看一般医疗损害后果有哪些。

  一、医疗损害后果

  (一)损害后果是指病员生命健康权所遭受的损害,包括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及其它损害后果。

  (二)精神损害也属于损害后果,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因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往往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并由此引发精神上的困扰和痛苦,因此绝大多数的受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患者和间接受害人患者的亲属)都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这个比例大大高于其他类型的侵权案件。

  (三)虽然在这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医疗纠纷案件中,确认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已不在少数,但并不意味着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有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在审理医疗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还是存在很多的疑问有待于解决。这突出表现在法律适用、对精神损害的认定、主体资格、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等问题上。

  二、医疗损害后果赔偿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一般医疗损害后果有哪些全部内容,医疗损害后果具体有哪些可以参照上述内容比对,满足要求的可以就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提出赔偿要求,由此出现纠纷的可以法院起诉解决。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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