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手机的改卖个人信息 被判有期徒刑1年
导读:
23岁的山东人武某在做电话推销手机员时,从他人处多次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武某觉得出售公民信息来钱很快,又很自由,便干起了购买公民信息并转卖牟利的行当。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武某经常登录一些网络聊天的群,从中购买个人信息。然后当网上有人求购该类信息时,就转卖给他人。“我大概卖了50多次,挣了1万左右,我觉得这样卖个人信息来钱比较快,后来就干了这个。”在法庭上,武某说。
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武某表示不上诉。
庭后,武某对记者说:“我以前做电话销售员时每月赚1000多,和现在也差不多,就是卖信息更自由些,我的女儿才7个多月大,我很想孩子。”武某的妻子和父母旁听了案件的审理,看到丈夫,武某的妻子抹着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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