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洗衣消费纠纷突破点
导读:
2008年3月3日,消费者任先生向江干区消协投诉,反映其在卡柏洗衣店干洗的衣物出现缩水等现象。任先生于2007年12月14日在杭州大厦购买了价值1666元的衣物(有购物小票),后于2008年1月9日拿去卡柏洗衣店干洗。取回时发现衣物出现缩水等问题,并于次日向洗衣店提出赔偿要求。洗衣店认为是衣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并非干洗不当造成。双方向杭州市消保委咨询后,曾去洗染协会鉴定,但鉴定结果无法确定是否因干洗造成。双方意见不一致,且纠纷持续时间近两个月,现请求江干区消协调解。
消协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找到了问题的突破点,认为衣物出现缩水确实存在,虽然暂时无法确定是由于干洗不当造成的问题,但干洗店经营者在无法证明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责任,给予消费者赔偿。又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非保价服务的,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90%;……建议赔偿的金额为衣物原价1666的90%,即1500元。后在区消协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协议,由卡柏洗衣店经营者赔偿任先生1500元,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历时近两个月之久的消费纠纷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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