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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农资未尽告知义务 商户赔偿农户万余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12:49:45 人浏览

导读:

本报南京讯近日,在工商机关的帮助下,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茭陵乡邵葛村6户农民收到了共计1.2万元的赔偿款,一场历时多日的农资纠纷最终以农民权益得到维护而圆满解决。3个月前,楚州工商局接到邵某等6户农民的申诉,称他们在茭陵乡某农资经营部购买了农药,用于自家2
本报南京讯 近日,在工商机关的帮助下,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茭陵乡邵葛村6户农民收到了共计1.2万元的赔偿款,一场历时多日的农资纠纷最终以农民权益得到维护而圆满解决。 3个月前,楚州工商局接到邵某等6户农民的申诉,称他们在茭陵乡某农资经营部购买了农药,用于自家20亩稻田除草。农药施用后,出现了部分秧苗坏死、稻叶枯黄的情况,邵某等人怀疑农药质量有问题。 接到申诉后,楚州工商局邀请农业局的专家到邵某等6户农民的稻田里实地调查。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并对农资经营户所提供的农药进货发票、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手续进行认真核对后,农业专家做出稻田部分秧苗坏死、稻叶枯黄不是因为农药质量有问题,而是农药施用不当所致的结论。经过进一步调查,该局了解到农资经营户销售农药时未尽告知义务,导致6户农民利益受损失,存在过失。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农药经销商以每亩6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偿邵某等6户农民经济损失1.2万元。对此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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