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维权知识 > 消费维权知识 > 消费维权网全覆盖

消费维权网全覆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03:38:38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最权威的消费者权益法律频道

  我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房屋买卖面积及房价与长河镇长丰村的三位购房户产生了合同纠纷,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在长河消保委分会的调解下,两个月的纠纷得到了解决;长河镇垫桥村消费者沈先生在大牌头村一小饭店就餐后发生食物中毒,后经调解由饭店一次性补偿沈先生700元。如今,生活在农村的消费者,消费投诉无论大小,不出镇,不出村,就能在家门口维权,这都得益于我市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而这张覆盖全市农村的维权网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欢迎。

  由于我市农村地域面积大、人口分布散,农村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权益保护手段缺乏,合法消费权益难以保障。针对这一状况,从2004年10月开始,市工商分局、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首先在20个镇(街道)建立了消保委分会,随后在行政村、社区、企业、商场、市场等基层组织和消费场所建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和消费维权监督站,通过组建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确定农村消费维权网工作办法、完善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上门听取反映等方式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消费维权中“咨询难”、“投诉难”、“处理难”的“三难”问题,做到了消费咨询有人解答、举报投诉有人受理、合法权益受侵犯有人保护。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建消保委分会10个,设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和消费维权监督站525个,实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与消费维权监督站“两站合一”。目前“一会两站”已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各行政村(居委、社区)以及部分企业、商场、市场、学校、景区,涉及家电生产销售、电器销售、餐饮服务、汽车销售、百货批发零售、家具销售等多个行业,“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近700名。“一会两站”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达30000余份,向消费者赠送《消法》书籍达4000余册,接受消费者咨询800多人次,成功调解消费纠纷110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3万元。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专线,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被欺骗怎么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在进行申诉的时候要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如果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后,与商家达成和解的情况,可撤回申诉。若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 消费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以下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被欺骗要如何维权呢?1、与商家协商解决消费者在与商家发生争议的时候,要积极与商家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在日常中会遇到,吃饭吃出苍蝇、买衣服买到长短袖等现象,此时消费者可以提出赔偿金或退换货物等合理要求,与商家好好过沟通。2、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在与商家实在沟通不了的情况,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7分钟前
要结合本人年龄及工资情况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民事判决书案号包括年份、审理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级、受理先后顺序编号。为统一规范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编制、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医疗事故纠纷官司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0分钟前
你好,要求单位在30日内协助办理工伤认定或者自己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伤情严重,可以考虑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