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117户瓜农怒告种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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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5-07
16: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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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西瓜种子的包装说明上称能种出六到八公斤重的瓜,好不容易到了瓜熟时,西瓜却缩水了三公斤左右。因为瓜小导致销量大减,日前,丽水市青田县的117户瓜农一怒之下将种子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的叶元春副秘书长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省消协将启
西瓜种子的包装说明上称能种出六到八公斤重的瓜,好不容易到了瓜熟时,西瓜却缩水了三公斤左右。因为瓜小导致销量大减,日前,丽水市
青田县的117户瓜农一怒之下将种子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浙江省
消费者协会的叶元春副秘书长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省消协将启动消保基金,帮助瓜农们打赢这场官司。
老张在丽水市青田县种了十几年的西瓜,他说,他今年种的名为“怡珍”的西瓜种子把他们瓜农给骗惨了。种子包装上称能种出6-8公斤重一个的西瓜,到收成时却一个个只比拳头大一点,称一称,每个不过2-3公斤重。在丽水市青田县,还有110多户瓜农遇到了老张这样的情况。据当地镇政府统计,共有151.7亩的瓜地种了“怡珍”牌西瓜,与以前同期相比减产了22万公斤,按照每公斤一元计算,瓜农们共损失了219900元。
西瓜减产让瓜农们夜不能寝。损失发生后瓜农们曾向青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但种子商对此不予理睬。省消协两次组织调解,协商也一直没有结果。据称,双方意见严重分歧,大绿公司最后表示可以提供5万元的人道主义帮助,但前提是瓜农承认自己种瓜方法不当;而青田方面表示难以接受这个前提,双方不欢而散。
几经周折,瓜农们决定把怡珍种子的生产商———中国大绿种苗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认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
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应当符合其包装上注明的标准,事实上被告的产品却未经农业部门的引种登记擅自推广销售,导致151.7亩西瓜大幅减产。以此他们认为被告大绿种苗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19900元。
昨天,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启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为117户瓜农聘请律师打这场官司。对于此举的目的,叶副秘书长说:“因为这个案件涉及到的农户有110多户,那么多的农民是一个分散的组织,同时经济状况又不是非常好,作为丽水青田,是浙江的欠发达地区。那么,我们消协就用消保基金聘请律师来支持农民,给予法律上的援助。”
接手此次官司的徐霄燕律师告诉记者,她相信自己能为瓜农们讨回一个说法。现代金报·施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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