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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9:18:16 人浏览

导读:

(1)、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设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1)、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设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或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6)、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7)、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8)、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9)、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0)、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品权的商品的;

  (11)、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12)、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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