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多次维修不制冷 退款还给误工费
导读:
冰箱多次维修不制冷 退款还给误工费
近日,一起因电冰箱质量纠纷在资阳市雁江区消委及工商部门的协调下,获得满意的结果:商家对消费者予以全额退款,并由该区丹山镇政府给予消费者200元的务工补助。
2009年8月17日中午,资阳市雁江区消委丹山分会接待了一位身着朴素、汗流浃背的老人。他情绪十分激动,说话语无论次。从他的叙述中我们了解到:老人名叫张某某,现年64岁,家住雁江区丹山镇田坝村二组。他于去年6月27日在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某家电专卖店购买了一台星星牌电冰箱,型号为BCD179JA,价格为1590元。该机用至2009年3月压缩机发生故障停止了工作。经过多次维修,该冰箱仍不能正常工作。老人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并补偿务工费,遭到了经销商张某的拒绝。
当日,丹山消委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消委干部组织双方学习了《消条》、《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通过协商初步达成了消费者退货经销商全额返还货款的协议,但在务工补偿上双方又发生分歧。消委会又主动向当地镇政府做了汇报,请他们出面再做工作。2009年9月4日,由雁江区消委会丹山分会、丹山工商所、丹山镇政府召集资阳市某电器公司、经销商张某、当事人张某某再次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1.由经销商某电器具公司收回该电冰箱,退还张某某货款1590元。2.由丹山政府补偿当事人务工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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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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