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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场所存在隐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5 08:13:51 人浏览

导读:

[案情经过]2009年4月5日,海林市石东村的张女士和朋友到海林市某火锅店就餐。该店内结构是分上下两层楼,张女士和朋友就餐的位置在二楼,就餐结束张女士在下楼时,因楼梯很陡,怕摔的张女士就顺手扶了一下楼梯旁边的墙壁,接着张女士尖叫了一声把手缩回来,这时手上一

  [案情经过]

  2009年4月5日,海林市石东村的张女士和朋友到海林市某火锅店就餐。该店内结构是分上下两层楼,张女士和朋友就餐的位置在二楼,就餐结束张女士在下楼时,因楼梯很陡,怕摔的张女士就顺手扶了一下楼梯旁边的墙壁,接着张女士尖叫了一声把手缩回来,这时手上一划了一道又长又深的口子,正在往外流血。张女士往墙上看去是什么东西把手给划伤了。原来,在下楼梯口旁边的墙上方挂了一幅壁画,包壁画的边框是铝合金板材,张女士的手碰巧就按在壁画的角上给划伤,当时流血不止。张女士在朋友的帮助下没敢耽误,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她的手被缝合了50多针。过后,她找到饭店老板要求赔偿1万元,店老板只同意赔偿2千多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张女士来到消协投诉,要求饭店给自己造成的伤害给予赔偿。

  [调解结果]

  消协人员接到投诉,立即展开了调查。消协人员来到饭店察看了现场,看见在下楼梯口的墙上方确实挂了一幅壁画,画框是由铝合金板材制作的,其中下方的一个角裸露在外,没做任何的安全防范。因这个楼道是消费者上下楼的必经之路,且楼梯又陡,在消费者下楼时出于安全的本能也会顺手扶一下墙壁,而这幅壁画恰巧就挂在手扶的范围之内,也就给上下楼的消费者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服务员和店老板都承认了张女士手被划伤的事实。

  根据《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的给店老板讲解了结合本案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和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安全措施。店老板也非常诚恳的承认了自己在装修设计上疏忽了,给消费者带来了伤害,只是在赔偿的金额上认为张女士要的过高。经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店老板同意赔偿张女士7500元,并当面向张女士表示歉意。张女士对这个调解结果也表示非常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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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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