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不合格产品 求助消委会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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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1-15
06: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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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5月11日,达县碑庙镇的石某因购买了不合格的板材、油漆,在达县消委碑庙分会的帮助下,获得了600元的赔偿。石某于2006年4月22日,在该镇的建材经销商曾某的门市上购买了6张木工板和两组油漆用于房屋装修,购买金额600元。石某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板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月11日,达县碑庙镇的石某因购买了不合格的板材、油漆,在达县消委碑庙分会的帮助下,获得了600元的赔偿。
石某于2006年4月22日,在该镇的建材经销商曾某的门市上购买了6张木工板和两组油漆用于房屋装修,购买金额600元。石某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板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油漆已经过期,便找到经营者论理,未能达成协议,投诉到达县消委碑庙分会。
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由经营者退还油漆款240元,重新调换合格板材6张,价值360元的协议。经营者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由碑庙工商所给予行政处罚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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