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房屋纠纷 > 济南市一开发商谎称复式房产权面积却少一半

济南市一开发商谎称复式房产权面积却少一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11:19:21 人浏览

导读:

题记山东省济南市不少消费者向本报记者反映,济南诚基中心楼盘在层高为5.2米、面积为几十平方米的单层商品房中间擅自加上一道隔层,使之成为上下两层,然后将其以百余平方米的复式房对外销售。销售时,售楼人员不说单价只说房屋总价;涉及产权面积时,是以底层为标准
题记
山东省济南市不少消费者向本报记者反映,济南诚基中心楼盘在层高为5.2米、面积为几十平方米的单层商品房中间擅自加上一道隔层,使之成为上下两层,然后将其以百余平方米的复式房对外销售。销售时,售楼人员不说单价只说房屋总价;涉及产权面积时,是以底层为标准。有关人士指出,这种模糊产权面积及单价的做法,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投诉
定购书上建筑面积“缩水”一半
3月27日,济南市消费者唐明(化名)向本报记者反映,2月初,在历下区和平路与山师东路交界处的诚基中心售楼处,他看好了一套建设中的商品房。售楼人员告诉唐明,这套房子的面积为123平方米,是上下两层的复式建筑结构。售楼人员介绍了房子的优点,并带他参观了售楼处的几个样板间,唐明感觉不错,产生了购买的念头。
随后的几天,唐明带家人参观样板间,商量后决定购买。由于诚基中心还没有开盘,售楼人员表示可以交诚意金,定购21号楼和22号楼的房子,并享受“交2万元诚意金(包括1万元VIP贵宾卡和1万元定金)顶4万元房款”的优惠。于是,唐明办理了手续,并在售楼人员填写好的《诚基中心商品房定购书》上签了字。唐明离开售楼处时发现,定购书上标明“建筑面积:50.40平方米,层高:5.2米,总价款:103.86万元”,这与售楼处销售人员介绍的百余平方米的复式建筑之说不相符。
调查
宣传为复式房产权面积只算底层
记者了解到,诚基中心是由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4月2日,记者来到诚基中心暗访,售楼处工作人员王女士带记者参观了几个样板间。记者询问其所售房屋面积,王女士说,“小的七八十平方米,大的一百四五十平方米,都是复式结构的。”
记者参观了4个不同户型、不同面积的样板间,发现这些样板间都是上下两层,中间的隔层显得较薄。王女士一边陪记者参观一边介绍说,这些样板间都是复式结构,是按照楼房实际尺寸以1∶1的比例建造的,售楼处西侧的两个样板间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东侧的两个约80平方米,采光和观景设计较好。记者发现,在参观4个样板间过程中,王女士一直介绍房子的好处和使用面积,未提及产权面积。等坐下谈购房意向时,记者问:“这房子单层面积有多大?”“四五十平方米吧。”王女士回答。记者问:“产权面积是整体的面积吗?”听到记者如此发问,王女士解释道:“中间的隔层是我们自己加上的,我们收取1000元加层费,产权面积是底层的面积。”“你们自己加的隔层能算复式房子吗?能办房产证吗?”记者问到,王女士回答,政府就是这么批的,难道你们还怀疑吗?
4月5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诚基中心,售楼处工作人员魏女士接待了记者。魏女士同样表示,该楼盘全部是复式结构的商品房。此外,她向记者说明了房屋产权面积仅是底层面积,透露了房屋的总价款,并将总价款均摊在所谓的百余平方米的复式房屋面积上,以呈现较低的单价,模糊单价,让购房者认为买得划算。记者计算了一下唐明认购的房子,按销售面积123平方米计算,房子单价约为8444元/平方米,这个房价部分济南市民能接受;若按照产权面积50.40平方米计算,房子单价约为20607元/平方米,创了济南历来商品房最高价。不少来诚基中心看房的消费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不是济南市民能够接受的房价。
4月7日,记者来到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示了记者证并说明了采访理由,该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将记者拒之门外。
说法
私自变更规划涉嫌违法
4月7日一早,记者来到济南市规划局了解情况。该局综合管理处负责诚基中心项目的工作人员诉记者,按照规划设计,诚基中心的房子都是单层,没有设计复式结构的房子,21号楼和22号楼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部分户型阳光照射时间不足一小时,所以分别批复设计为8层和9层的酒店式公寓,层高5.2米,总共有584户。记者在诚基中心现场看到,从外观上看,正在施工的22号楼不是规划设计的9层,除去护栏和安全网遮挡的部分,有12层暴露在外(如图)。
4月8日,记者咨询16039济南城管执法热线,11号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不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图纸施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违反了《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执法部门会责令开发商限期改正,开发商将面临违法建筑物造价3%到10%的处罚。对记者反映的情况,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将进行调查。
观点
谎称复式房侵犯购房者知情权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律师宋斌表示,诚基中心售楼人员在向客户介绍房屋时,将单层结构的房子说成是复式结构,模糊产权面积及单价,违背了《民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知情权。购房者受到售楼人员误导作出错误的判断,与开发商缔约后才发现情况跟自己当初购房时的理解存在重大差异,《合同法》称之为“重大误解”,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宋斌分析认为,开发商若按照上下两层计算面积并收取房款,在产权登记时仅能登记底层面积,这样会导致购房者购买的房屋面“缩水”一半,购房人将遭受重大损失。同时也容易使购房人在二次出售转让房屋时产生纠纷,在报税过程中因面积计算的差异产生麻烦。国家九部委在2006年5月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要求开发商在新开工项目中,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房屋比重不得少于70%。开发商之所以要在底层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房高,架设隔层,主要是为了规避上述规定,保障房产开发的利润。
记者了解到,针对一些开发商加高层高的做法,北京、杭州等地的规划部门均发布了《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规定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屋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目前,济南市尚无此类规定。
记者从济南市规划部门了解到,“诚基中心现象”出现后,济南市规划部门十分重视,其内部要求在规划设计时,对开发商要求加高层高的做法,参照外地的《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