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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峰:认真做好停止征收“两费”各项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2 18:50: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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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天,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经国务院批准、由三部门制定下发的《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停止征收“两费”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贯高度重视和关心,国务院领导对停征“两费”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有关方面积极关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征收“两费”工作以及停征后的经费保障和解决市场办管脱钩遗留债务问题给予了大力支持,先后会同工商总局深入地方财政、发展改革和工商部门做了大量调查和研究工作,提出了工作措施和具体方案,对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在这里,我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停止征收“两费”工作,先后多次专题研究,积极推进,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配合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形成共识,协调一致,为停止征收“两费”奠定了基础。
    下面,我就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停止征收“两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1983年颁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1987年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并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手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繁荣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工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两费”收入成为财政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关心重视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于今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停止征收“两费”,这既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停止征收“两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此项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经国务院批准由三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地全面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切实把工商系统停征“两费”工作抓紧、抓好。
    二、认真落实三部门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停止征收“两费”的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坚决停止征收“两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于2008年9月1日开始一律停止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全国工商系统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切实把文件规定落到实处。(二)积极扩大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停止征收“两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停征“两费”的规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通告。同时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严格防止违反规定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三)认真组织力量,做好收费票据的缴销工作。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对两项收费的票据及时进行收缴、登记,逐级全部上缴省级工商局,由省级工商局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统一销毁。(四)强化预算和财务管理,切实为履行法定职责提供经费保障。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和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强化工商机关的预算管理,把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工商部门现有经费支出水平,切实使用好中央财政的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为工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特别要切实落实好基层工商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需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商机关的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财审纪律,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最大效用。
    各省级工商局在停征“两费”后,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财政部门的支持下,严格责任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负责地解决好市场办管脱钩遗留债务问题,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配合当地财政部门落实好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抓好督查,确保把历史形成的这一问题解决好,为工商机关依法行政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切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新颁布的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各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监管市场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在提高执法效能、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在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再上新台阶。各级工商机关要结合实施新“三定”和落实停征“两费”工作,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要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要服务大局,积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要创新市场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特别要完善和创新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制度和方式,努力构建市场监管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切实抓好检查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停征“两费”工作的领导。各级工商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全力抓。各地要抓紧研究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把停止征收“两费”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二)严格责任制度。各级工商机关要建立健全停征“两费”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两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级工商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为停征“两费”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三)狠抓检查落实。省级工商局和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抓好停止征收“两费”工作的检查落实,建立健全抓检查和落实的机制,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确保今年9月1日停止征收“两费”的工作落实到位。
    停止征收“两费”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在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落实三部门的文件规定,认真负责地全力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工商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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