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关注站 > 重庆市消费者最不满餐饮业收开瓶费

重庆市消费者最不满餐饮业收开瓶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2 12:16:41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到酒店和娱乐场所消费,不能自带酒水,如果非得喝自己带的酒水,则要被强行加收开瓶费。对于这一餐饮行业的潜规则,消费者最不满意。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最不合理消费领域潜规则评选结果,结果显示,位居前3位的分别是,餐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到酒店和娱乐场所消费,不能自带酒水,如果非得喝自己带的酒水,则要被强行加收开瓶费。对于这一餐饮行业的潜规则,消费者最不满意。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最不合理消费领域潜规则”评选结果,结果显示,位居前3位的分别是,餐饮行业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和商场设置最终解释权。
据重庆市消保委秘书长王中庆介绍,自2月12日征集消费潜规则以来,数万名消费者踊跃参与,市消保委共收集潜规则信息上百条,涉及商业销售、餐饮住宿、旅游娱乐、装修物业、保险金融、手机维修等行业。随后,市消保委组织专家、律师对征集的信息进行了梳理与筛选,选出了16条较为典型的潜规则。经过45437名消费者参与投票,超过11%的即5018位投票者认为餐饮娱乐场所不允许自带酒水、饮料、食物,这一条最不合理;有9.17%的即4167位投票者认为餐馆收取餐具消毒费不合理;有9%的即4125位投票者认为商场设置最终解释权不合理。王中庆说,近期,重庆市消保委会将把这些信息反馈给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或企业,共同破解这些潜规则,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建议双方协商
  • 消费欺诈认定:首先,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多数情况下,欺诈人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十分明显,也易于认定,但在少数情况下就很难认定。比如销售者出售产品,向消费者陈述时,销售者并不肯定陈述的真伪,但仍向消费者作出陈述,以致因陈述事实的虚假性而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陈述的一方,即销售者具有欺诈的故意,因为销售者不能判定其陈述的是否真实,也就不能以真实的事实陈述给消费者。在陈述时,销售者应当知道该事实若是虚假的,会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因此,这种情况可认定销售者具有欺诈他人的故意。实践中,经常发生这类纠纷,商场出售过期商品,但却是以打折促销的方式销售的,而且在店堂告示中明确告知购买者“打折商品,售出恕不退换”。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是过期产品,便以商场销售过期产品构成欺诈为由,要求退货并赔偿。对此,商场则常以其已在店堂告示中明确告知购买者“售出恕不退换”为由作为抗辩。有人认为,打折商品在质量等方面与非打折商品一定存在差别,既然商场已在店堂告示中明示售出恕不退换,消费者仍然购买,表明消费者自愿承担某种风险,商场的行为不构成欺诈。这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商场出售任何商品,不论是否打折,都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包括不得出售过期商品。这是商场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商场对消费者承担的合同义务。对于其不得出售不合格商品的法定义务,商场不得利用店堂告示的方式予以免除。有的商场认为,商品的保质期印在商品的外包装盒上,商场并没有对保质期作任何修改,消费者购买时不可能不注意到商品的保质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这是一项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规定。在我国传统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因此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我国民事法律的一项重大发展。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有:(一)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二)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表示;(三)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五)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六)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七)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九)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十)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等等。欺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这里所指的欺诈行为,仅指民事法律范畴内的欺诈行为。根据民事权利的特点,主张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权利在消费者一方,消费者可以放弃这一权利,了可以依法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8分钟前
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6分钟前
您好,是如何约定的,看情况处理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4分钟前
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起诉解决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看服刑表现和监狱部门规定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0分钟前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