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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胶济铁路火车相撞案宣判 6责任人获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2 10:06:46 人浏览

导读:

中新社济南十二月三日电去年四月二十八日发生的中国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案,经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三日在此间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六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属多个环节违规造成。法院认为,原北京机务段机车

  中新社济南十二月三日电 去年四月二十八日发生的中国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案,经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三日在此间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六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属多个环节违规造成。法院认为,原北京机务段机车司机李振江、原王村站助理值班员崔和光、原王村站值班员张法胜、原济南铁路局调度所列车调度员蒲晓军、原济南铁路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员郑日成、原济南铁路局副局长郭吉光身为铁路职工,违反铁路规章制度,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均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判处李振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崔和光有期徒刑四年;判处张法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蒲晓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郑日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郭吉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脱轨倾覆相撞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七十二人死亡、四百一十六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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