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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质疑4S店一条龙服务何时算截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2 04:05:36 人浏览

导读:

年近五旬的耿同玲这几天异常郁闷:自己花了近十万元买新车,委托4S店一条龙服务上保险、车牌等,但4S店销售人员上牌后驾车回4S店的路上被追尾。心情本已十分沉闷的耿同玲,在车修好后取车时却被告知,只有交上6880元的修理费后,才能把车开走。我自己花钱买的新车,连

  年近五旬的耿同玲这几天异常郁闷:自己花了近十万元买新车,委托4S店一条龙服务上保险、车牌等,但4S店销售人员上牌后驾车回4S店的路上被追尾。心情本已十分沉闷的耿同玲,在车修好后取车时却被告知,只有交上6880元的修理费后,才能把车开走。“我自己花钱买的新车,连车都没有摸过,就让我先交新车的修理费,这算哪一出啊?”

  新车上牌回专卖店的路上被追尾

  11月17日上午,在寒风中东三环劲松桥附近,记者见到了满脸愁容的耿同玲。说起自己买车的经历,耿同玲一声长叹,他说自己买车所遭遇的一连串怪事用“匪夷所思”来形容一点都不过。

  耿同玲对记者说,11月6日,他在风行汽车北京大正通产汽车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9号的5A级4S店(下简称“大正通产4S店”)看上了一辆东风风行多用途乘用车,并交了6500元钱的订金。

  11月9日上午,耿同玲与其内侄小郭再次来到大正通产4S店。当时双方约定,裸车全价9.48万元,4S店提供包括上保险、购置税、车牌等售后一条龙服务,并赠送车膜、地胶、亚麻座套。耿同玲当场缴纳了全部车款共10.65万元。随后,工作人员高振驾车陪耿同玲一起去办理各种手续。当天下午来到位于东五环外京沈高速附近的盛华检测场上车牌。

  从检测场出来,仍然是高振驾车,老耿和小郭坐在后面。耿同玲对记者说:“高振当时说,车辆要开回4S店落档案。加之买车时赠送的亚麻座套还没有安装,所以仍然由高振驾车回大正通产4S店。”然而,走了不到20米,突然前面车辆刹车,高振一个急刹车,就听到“咚”的一声巨响,老耿的新车被后面的一辆白色松花江小面追尾。高振和老耿赶忙下车查看,现场让老耿心疼不已:自己的新车后盖被撞瘪了,后保险杠全被撞碎。高振当时都快懵了。赶紧打122报警。交警到现场后,认定后面追尾的小面司机负全责,并出具了认定书。

  不交修车费用不能取车

  第二天,耿同玲到4S店处理修车事宜。这时老耿得知,小面车只上了交强险,只能赔付老耿车辆2000元的修理费。而老耿的新车全部维修费用是6880元。因为急于用车,老耿催着4S店赶紧修车,“其他事情也没有考虑。”

  11月12日,老耿如约到大正通产4S店取车。“尽管刚买的新车还没有开就成了修理过的车。但只要用原车配件,取走车就算完了。”大大咧咧的老耿对记者说。但取车时让老耿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大正通产4S店竟然要老耿先交6880元的维修费,不交费不能将车开走!

  老耿异常气愤:我在这里买的是新车,大正通产4S店承诺提供一条龙服务,他们在上牌照回来的路上出的交通事故,车辆也是他们的销售人员驾驶的,我凭什么交维修费用?

  多次联系小面司机无果的情况下,老耿一直同大正通产4S店的负责人交涉,但店方态度坚决,不交钱就不能取车。

  无奈之下,老耿向本报投诉。

  11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朝阳区广渠路159号的大正通产4S店采访。该4S店的业务员高振谈起此事,觉得自己非常无辜。他说,我是被人追尾的,我没有任何责任。在处理这起事故中,我已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我愿意陪同耿同玲一起去向小面司机追责。

  大正通产4S店的李伟杰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说:“耿同玲的事情纯属意外,在这件事情中,大正通产4S店没有任何过错,所以我们不能承担这笔维修费用。”李伟杰解释说:“我们给消费者提供验车、上牌等售后服务,从消费者拿到车牌之时起就已经结束,车辆所有人已经是耿同玲,我们的员工帮着老耿开车回店里,纯粹是帮忙;其次,这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非常明确,小面司机负全责,我们没有任何责任;再者,遇到这种事情,都是车主先垫付维修费用,我们再协助车主向小面司机追讨损失,这是行业惯例。”

  4S店的一条龙服务应截止到何时

  对于大正通产4S店的李伟杰经理的说法,耿同玲认为这是推托之词。耿同玲说:“我交全款买车,之后是大正通产4S店的员工高振在代理上保险、上车牌等服务,在我没有开过车的前提下,我的新车变成了维修过的事故车,这本来就让人十分生气,反而还要我缴纳维修费用,还有没有公理呀?”

  就李伟杰认为从耿同玲拿到车牌之时起,4S店的相关服务就已经结束的说法,耿同玲更是不予认可。他说,上完车牌后,高振说要回4S店落车辆有关档案,大正通产4S店的售车服务当然没有结束。我只有从4S店里开出上完车牌的新车,他们的服务才能算是终止。这种在半路上出交通事故的事情,大正通产4S店怎么能摆脱干系?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4S店售车时承诺提供售后一条龙服务,帮助买车人缴纳购置税、上车牌等。但对于一条龙服务应该截止到何时,的确存在分歧。绝大多数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应该从4S店取走上完牌照的车辆时,其一条龙服务才算截止。事实上,4S店提供的一条龙服务,多数是在没有消费者跟随的情况下完成的。也就是说,要等一切手续办妥之后,4S店再通知消费者去4S店提车。

  4S店售车一条龙服务到底应截止到何时?就这起罕见的汽车消费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既然4S店承诺提供售后一条龙服务,那么4S店和耿同玲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代理服务关系,4S店就应提供善始善终的服务义务。因此4S店就应最后交付消费者一辆完整无瑕的新车。尽管出交通事故不是4S店的责任,但他们在提供代理服务的过程中有瑕疵,最后提供给了消费者一辆维修过的事故车,这已违反了约定俗成的交易惯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能超越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上,4S店至少应先让消费者取走车辆,然后再向小面司机进行追偿。

  无论如何,针对耿同玲的遭遇,法律专家提示消费者,买车时最后签订详细的购车合同;如果4S店提供售后一条龙服务,最好也要对服务内容予以明示,以便于及时维护买车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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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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