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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天龙家园小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过书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1 13:5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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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记者采访当天,乌丙安教授再次向社区图书馆赠书在辽宁省十大魅力社区之一的沈阳市天龙家园小区内,有一处装修简朴的社区图书馆,馆内藏书种类繁多,每周二、周四上午9时至11时定时开馆,居民们可以在馆内自由阅览,也可以将图书、报刊、杂志、光碟借阅回家。作为居民

  

  记者采访当天,乌丙安教授再次向社区图书馆赠书

  在辽宁省十大魅力社区之一的沈阳市天龙家园小区内,有一处装修简朴的社区图书馆,馆内藏书种类繁多,每周二、周四上午9时至11时定时开馆,居民们可以在馆内自由阅览,也可以将图书、报刊、杂志、光碟借阅回家。作为居民文化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图书馆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成为魁力社区的亮点。近日,记者前往天龙家园小区进行了采访。

  居委会筹建社区图书馆

  8月12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东区津桥街道的天龙家园小区。在小区业主会所一楼的天龙家园小区居委会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徐兰芳。当时,徐兰芳正忙于人口登记工作,一时抽不出时间,便告诉记者可以先到位于2楼的社区图书馆看看。

  记者在社区图书馆内看到,馆内设备完善,通风、采光、照明条件良好,一台立式空调吹着凉风,室内的温度让人感觉舒适。图书摆放区分门别类,生活常识、历史读物、儿童文学、教科书、小说散文、中国文学史、党建、哲学等类图书摆放得井井有条。图书管理借阅制度及开馆时间,被公示在馆内显眼的位置。近百户居民办理的借阅卡底卡,被收集在一个长方型的木盒中。

  10多分钟后,徐兰芳从居委会办公室来到社区图书馆。她向记者介绍说,2005年年底,为响应大东区政府不断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水平的号召,天龙家园小区居委会开始筹建社区图书馆。徐兰芳多方考量,最终看好业主会所内装修完毕的一间100余平方米的空置房。“当时,空置房内两侧建有隔断,恰似书架格局,用来展示藏书再好不过了。我找到开发商商量借房,开发商很快就同意了。房间找到了,开发商又提供了一张会议室用的长方型桌子,还有10多把椅子,又给配上立式空调。更出人意料的是,开发商还运来一车图书,我们一清点,足有3000余册。就这样,2006年年初,社区图书馆正式开办起来了,免费向小区内38栋楼2000多户的7000多位居民开放。”徐兰芳说。

  社区图书馆引来八方援手

  “3000册图书数字不小,但摆在图书馆内就不显多了,不少书架还空着。随着社区图书馆的开办,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为图书馆买来图书2000余册,大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向图书馆捐赠图书1000余册。”徐兰芳对记者说,“此后,我们以居委会的名义,在小区内张贴募捐图书的通知,居民看到后纷纷送来图书,多则几百册,少则三五册。就这样,社区图书馆的馆藏图书越来越丰富,现在已经有万余册了。同时,社区图书馆还与大东区少儿图书馆、沈阳市图书馆建立起不定期无偿更换新书机制,以满足居民的阅读需求。”

  在社区图书馆,记者见到了著名民俗学家及民间文艺学家乌丙安教授。今年81岁的乌丙安教授家住天龙家园小区,看到居委会募捐图书的通知后,老人从家中拿出几百本图书捐给社区图书馆,是目前天龙家园小区向社区图书馆捐书最多的居民。居委会工作人员特地将图书馆的几排书架开辟出来,作为乌丙安教授捐赠专柜。

  乌丙安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看到小区内张贴的募捐通知后,我从家中选出一部分适合社区图书馆借阅的图书,如尊老重孝故事、历史人物传记、书画赏析等,一并捐给了社区图书馆。我的子女们都很支持,赞同我的做法。小区建成自己的图书馆,居民们就有了文化生活阵地。书可以传播文化知识,小区居民可以在休闲之余就近到图书馆学习充实,有了知识做保障,国家软实力就能得到更好的提升。”当天,乌丙安教授又向社区图书馆捐赠了一批图书。

  图书馆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记者采访时,恰逢居民周大娘到社区图书馆来借书。周大娘告诉记者,小区内乒乓球、合唱队等各项活动非常丰富,免费借阅书籍也是文体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特别是在参加健身和居民合唱团的活动后,再来社区图书馆借几本书回家看,感觉生活特别有意义。“我经常到社区图书馆借一些健身、烹饪方面的书籍,学会了科学饮食的知识。有时,我还和参加活动的其他老年朋友在一起交流健身和烹饪心得呢。”周大娘说。

  2007年1月5日,沈阳市大东区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中心在天龙家园小区落成。记者了解到,社区未成年人教育中心配置了适宜未成年人学习成长所需的电脑、电视机、桌椅、黑板等设备,以及球类、棋类等文体娱乐健身活动用品。现在,社区未成年人教育中心与社区图书馆已经成为青少年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也使青少年在节假日期间有了更好的去处。

  徐兰芳告诉记者,由于居委会工作人员有限,社区图书馆现在还无法做到工作日全天开馆,但小区内除了图书馆,还有健身、合唱团等很多活动项目,因而定期开馆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此外,天龙家园社区图书馆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读书实践活动,如举办“青少年假期读书日”、“全民读书月”等活动,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2009年,天龙家园小区获评辽宁省十大魅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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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图书馆大家谈

  ■刘洪辉 (天龙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在小区内建图书馆,对全体居民都有好处,我们腾房间、贡献桌椅、捐赠图书,用具体行动来支持居委会的工作。

  ■周军红 (天龙家园小区居民):平时到社区图书馆看书、借书挺方便,学到的知识也丰富,对生活帮助很大。

  ■乌丙安 (著名民俗学家及民间文艺学家):社区图书馆还应该办得更大。公立图书馆中有的书,社区图书馆中应该有;公立图书馆中没有的书,社区图书馆也应该争取馆藏,实现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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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 请问当地的物价局确定
  • 您好,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3、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首先要留意是不是规划用于车库车位,在报建的时候是不是已写明,开发商能不能够拿到产权证,买了之后业主能不能拿到产权证,还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在贷款的时候将车库车位抵押给银行,因为一旦他还不起贷款,可能就会被银行出卖,业主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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