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关注站 > 试驾车挂花 车商索赔2000元

试驾车挂花 车商索赔20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1 03:51:48 人浏览

导读:

近日一消费者在4S店试驾时不慎将车挂花,试驾事故暗藏的风险引来各方关注。常言道,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试乘试驾已成为目前车市流行的营销手段。经销商和汽车厂商热衷于组织各种各样的试乘试驾活动“筛
近日一消费者在4S店试驾时不慎将车挂花,试驾事故暗藏的风险引来各方关注。

  常言道,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试乘试驾已成为目前车市流行的营销手段。经销商和汽车厂商热衷于组织各种各样的试乘试驾活动“筛选”目标客户。即使没有活动,光顾4S店的消费者只要提出试驾要求,经销商也都会尽量安排。然而,试乘试驾却暗藏着风险。

  上个礼拜,市民彭先生和妻子一道在成都一家4S店试驾倒车时,不慎将车子尾部挂花,于是,经销商要求彭先生要么买下车,要么赔偿维修费用,而彭先生却满肚子委屈:试驾车为啥是没上牌也没买保险的商品车?如果试驾人出了意外,这责任又该谁承担?

  试驾意外 消费者:试驾挂花车尾 车商索赔2000元

  彭先生在成都一家IT公司上班,在比较了几款车型之后,觉得Mazda 5的外形和空间都不错,于是10月16日,他和家人去东三环路附近的某汽车4S店买车。不料,一场意外却在试驾时发生了。

  “当时,我开着那辆马5在店外转悠了2圈后,销售小姐要求我把车倒进旁边的车位。我虽然拿驾照好几年了,但一直没怎么摸车,所以,我先声明自己对倒车不熟悉,但销售小姐说没关系很简单。结果她指挥我倒车,口令不清,加上我的车技不熟,结果车尾就碰到了一旁的广告吊幅杆上。”彭先生说,他刚一下车,销售小姐马上就说:“这个车子你要买下啦!”随后,销售小姐指着车尾的擦痕让他看。“我查看车尾,有一个黄豆大小的擦痕。”彭先生说,由于自己手艺不精,觉得挂花点漆,顶多赔个几百元大不了,自认倒霉算了,但车商销售经理的维修报价却让他大吃一惊!“当时他们给我提了两个方案,要么买下这辆车,不用出一分钱,换一个后保险杠;要么赔付2000元(1380后保险杠,500元喷漆,120元工时费)。”彭先生气愤地说,他当场提出对车辆进行修复,但车商却表示,他试驾的车子其实是一辆商品车,不能修复只能换件!

  “那辆车是在展厅里摆着的,但我并不知道那是辆商品车,我一直以为我试驾的就是一辆专门用来试驾的车子。”彭先生说,当时双方协商无果,而他还有急事要处理,于是被迫刷卡了2000元当押金给车商!

  经销商:消费者没看清试驾协议

  回家后,彭先生越想越生气,“车子没买保险就让我试驾,这个责任应该双方共同承担,凭啥要我们消费者全部埋单?”他认为,“买车先试车”是经销商的营销手段,试车过程中有工陪同,经销商有义务保障整个活动的安全。

  10月20日,彭先生再次来到该4S店协商,而那辆尾部挂花的马5,仍然停放在仓库最里面。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紫色马5尾部,的确有几道划痕,但后保险杠并未变形或开裂。“我们也在等顾客的最终答复,是买还是修,所以最近几天也没有动它,天天放在那里,我们的损失也大哦!”该店销售副经理陈先生也是一脸难色。他说,试驾之前,彭先生就签署了试乘试驾协议书,承诺遵守驾驶法规,服从组织方的指挥安全驾驶,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其全部赔偿。“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而且这个新车只能更换零件,如果修复再卖给其他消费者,别人也会觉得我们不诚信!如果算上车辆贬值就更多了!”陈先生说,如果彭先生需要,他们可以提供修理清单。记者提出为何用没上牌照的商品车来试驾的疑问,陈先生解释说,由于当时店里只有一辆紫色的马5,见彭先生一家非常喜欢,才特意从展厅内开到户外,让彭先生试驾感受。他一再强调,这个意外是大家都不愿发生的,但由于没有买保险,这笔维修费只能由彭先生承担。

  “我当时的确没有看这个协议就签字了,但这种格式条款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嘛,它的表格上面明明要求填写车牌号,这个车没牌照还让我试驾,我也冒着很大生命风险噻!”最后,愤愤不平的彭先生还是表示,无法接受这种索赔,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界调查

  新车试驾风险大

  随后记者走访了成都其他几家车商。结果发现,为规避试驾风险,有经验的正规车商都会要求消费者在试驾前签署一份风险协议,其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出现了“试车过程中若因试驾人员的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交通事故,应由试驾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字样。

  试驾前,销售人员也会向试驾者说明,如果由于驾驶者过错造成的损失是需要驾驶者本人承担的。即使试驾车辆买了保险,也并不代表着所有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只会赔付80%左右,剩下的费用就需要由试驾者来承担了。

  “尽管试驾前,我们会审核试驾者驾龄,但要真正了解试驾者的驾驶水平则很困难。”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经理向记者“大吐苦水”,他们要求试驾者必须有一年以上驾龄,但经常有试驾者是“老本新司机”,连油门和刹车都分不清。

  业界人士告诫,签订风险协议是减少纠纷的有效措施,但风险协议的法律效力仅限于驾乘者和经销商之间,不能对抗受害第三方,只是经销商事后向试驾者追偿的依据,不能免除经销商的所有责任。

  律师观点

  试驾出事故 双方都有责

  “未上牌试驾车未购保险,试驾者、商家应共同承担事故责任。”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实际操作中,4S店在很多时候应消费者要求,会选择未上牌的新车进行试驾。而在这种情况下,试驾顾客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更大,因为未上牌的新车没有购买保险,一旦试驾过程中发生事故,所有损失都将由商家和试驾人一起承担。试驾者借用汽车销售店的试驾车辆了解车辆性能这一行为本身就形成了一定的约定关系,不管是否签署试驾协议,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车辆的完整性。但同时,试驾者在试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无需负全部责任。因为提供车辆给消费者试驾也是车商市场营销的一部分,因此车商也须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试驾者需要对因个人过错造成的试驾事故承担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