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部分电器商低价诱购实为推销其他产品
导读:
低价“诱购” 实为推销其他产品
中消协支招防“诱购”,可要求商家书面承诺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商家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先打出低价商品广告,后称商品缺货或有瑕疵,再借机向消费者推荐其他高价商品。对于商家的这种“诱购”行为,中消协昨天发出警示,并支招3条对策,最好要求商家做出书面价格承诺。
中消协称,一些电器公司对外刊登某品牌型号电器广告,宣称售价低于市场价几倍,当消费者来求购时,销售人员会很“真诚”地告之,那些低价商品返修率极高,并趁机介绍其他利润高的商品。
中消协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销售人员对广告推出的低价产品做出否定性介绍,又推荐其他产品,消费者最好停止购买决定,如消费者坚持购买,应该要求对方做出书面承诺,我国虽没有对一般消费品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经营者利用欺诈手段推销商品,只要消费者有充分证据,仍可以有效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