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巨额赔偿案
导读:
据了解,年5月3日,被告人许连发驾驶闽D-62699#“斯堪尼亚”牌牵引车牵引闽D-0219#挂车,因车速过快,采取制动措施不当,先后与相向正常行驶的刘美金驾驶的福建37-0049学#“宗申”牌二轮摩托车、陈开祖驾驶的闽G-22007#“捷达”牌小轿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乘员陈开添、何建明、摩托车驾驶员刘美金三人当场死亡、陈开祖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认定,被告人许连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年6月23日大田县检察院以被告人许连发犯交通肇事罪向大田县法院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三被害人的亲属及陈开祖分别向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44501.85元。经过该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何建明亲属280000元、刘美金亲属270000元、陈开添亲属107881.34元、陈开祖93000元,共计人民币750881.34元。
目前,所有赔偿款项已经实际支付,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满意,特别是受害者一方的亲属表示法院的调解工作切实解决了他们十分迫切的生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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