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院调解审结一批知识产权案
导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2009年,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件。截止12月14日,黄石中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1件,调撤率为95%。
2009年,黄石市知识产权案件主要集中在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类型上。而该类案件的侵权人大部分为黄石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这些行政事业单位往往是出于对外宣传黄石的经济社会状况,而在其网站或对外宣传广告上使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方面考虑到权利人的摄影作品在对外宣传中所起到了积极良好的作用,也一方面也考虑到这些行政机关使用的目的与一般的商业化使用的区别,其使用行为尽管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应当是一种公益性的使用。另外,法院还考虑到一旦案件判决,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示范效应。由此,法院在坚持依法维护权利人的权利的同时,立足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多调少判。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些案件的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淡薄,对于权利人的诉请十分抵触,对于法院的审理过程不配合。为此,法院有意识地选择一些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依法予以了判决。这些案件的判决使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对其他案件的调解处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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